老子校释 朱谦之_《老子校释》第二十二章

老子校释 2022-01-15 网络整理 可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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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則全,枉則正;

  嚴可均曰:“枉則正”,傅奕與此同,諸本作“則直”。

  謙之案:遂州本、館本、范應元本均作“正”。範曰:“‘正"字,王弼同古本,一作‘直"。”武內義雄曰:“景、遂二本‘直"作‘正",與淮南子道應訓所引合。”今案道應訓引上二句作“直”,武內誤校。又案“曲則全”即莊子天下篇所述“老聃之道,人皆求福,己獨曲全”也。書洪范“木曰曲直”,此亦以木為喻。曲者,莊子逍遙遊所謂“捲曲而不中規矩”,人間世所謂“拳曲而不可以為棟樑”也。蓋“直木先伐,甘井先竭”,“吾行卻曲,無傷我足”,此即“曲則全”之義。“枉則正”,“枉”,說文“邪曲也,從木,□聲”,廣雅釋詁一“□,詘也”,即詰詘之義,實為屈。“正”,諸本作“直”,“枉”、“直”對文,枉則直者,大直若屈也。論語:“舉直錯諸枉。”淮南本經訓:“矯枉以為直。”碑文作“正”,正亦直也。鬼谷子磨篇:“正者直也。”廣雅釋詁一:“直,正也。”易文言傳:“直其正也。”直、正可互訓。

  窪則盈,弊則新;

  嚴可均曰:“弊則新”,釋文作“蔽”,傅奕、今王弼作“敝”。

  謙之案:道藏王本作“弊”,禦注本、館本、遂州本、河上本、諸石本均作“弊”,御覽一百五十九引亦作“弊”。又“窪”字,道藏河上本作“窊”,“窪”、“窊”字同,皆洿下低陷之義。“窊”為“窪”之古文。說文:“窊,汙邪下也。”廣雅釋詁:“窊,下也。”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二引古老子作“窊□”。彭耜釋文:“窪,李烏瓜切,□也。地窪則水滿,喻謙德常盈。”

  少則得,多則或。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。

  嚴可均曰:“或”,各本作“惑”。

  謙之案:遂州本、館本同此石。又慎子外篇引“老子曰”七句,惟無“是以”二字,與傅奕同。“得”即三十九章所雲“得一”。“或”當讀如惑,有或此或彼之意,與得一義相對。

  不自見,故明;不自是,故彰;囗自伐,故有功;不自矜,故長。

  謙之案:碑本“彰”字殘缺不明,下“不”字泐,當據他本補之。又遂州本、館本“不自見,故明”,在“不自是,故彰”句下;唐李約本“不自伐,故有功”,在“不自矜,故長”句下。

  又案莊子山木篇:“吾聞之大成之人曰:‘自伐者無功,功成者墜,名成者虧。"孰能去功與名,而還與眾人?”此即老子九章“功遂、身退,天之道”,與此章“不自伐,故有功”之說。

  夫惟不爭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。

  嚴可均曰:河上無“能”字。

  謙之案:淮南原道訓“以其無爭於萬物也,故莫敢與之爭”,即本此章而言。王念孫云:“‘莫敢",本作‘莫能",此後人依文子道原篇改之也。唯不與萬物爭,故莫能與之爭,所謂柔弱勝剛強也。若雲‘莫敢",則非其旨矣。下文曰:‘功大□堅,莫能與之爭。"老子曰:‘夫唯不爭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。"又曰:‘以其不爭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。"皆其證也。”魏征群書治要引此句,正作“莫能與之爭”。

  古之所謂“曲則全”,豈虛語?故成全而歸之。

  嚴可均曰:“豈虛語”,各本作“豈虛語哉”。“故成全”,各本作“誠全”,無“故”字。魏稼孫曰:禦注“全”下有“者”字,下句作“豈虛言哉”。嚴舉“哉”字,失校“者”字、“言”字。謙之案:遂州本與此石同。“成”當作“誠”。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二引古老子出“成”字作□,又出“誠”字作□。經文“成”字共十七見,“誠”字只此一見。又“曲則全”為古語,孫子九地篇“善為道者,以曲而全”,即其明證。莊子天下篇論老子曰“人皆求福,己獨曲全,曰‘苟免於咎"”,即出此章。

  【音韻】此章江氏韻讀:盈、新韻(真、耕通韻,此二句本在“枉則直”之下,今據韻移在此)。直、得、惑、式韻(之部,惑,呼逼反),明、彰、功、長韻(陽、東通韻,功協音光),爭、爭韻(耕部)。謙之案:盈,耕部,新,真部,此真、耕通韻。明、彰、長,陽部,功,東部,此陽、東通韻。“直”字,景、遂本、館本作“正”,正,耕部。奚侗以全、正、盈、新為韻,云:“以全、新韻正、盈,乃音變,如九辯清、人、新、年、生、憐、聲、鳴、征、成相韻之例。”高本漢同奚,惟以正、盈為句中韻。又得、惑為韻,一、式為韻,明、彰、功、長、爭、爭為一韻。諸說紛紜,惟江氏移經文就韻,似有未安。此章實兩韻隔協,全、盈、新為一韻,直、得、惑、式為一韻。又陳柱以哉、之為韻。案哉、之同屬之部。姚鼐以“古之所謂曲則全者,豈虛言哉,誠全而歸之”,與下章“希言自然”為一節。謂:“言、全、然為韻。‘猶兮其貴言,功成事遂,百姓皆曰我自然",即此句之解。”

  右景龍碑本七十七字,館本七十四字,河上、王、傅、範本七十八字。河上題“益謙第二十二”,王本題“二十二章”,範本題“曲則全章第二十二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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